河南焦作,张某的妻子回娘家后,让张某将自家卫生打扫一下,张某就通过聊天APP附近的人功能找到了保洁阿姨,双方约定以600元的价格,让保洁阿姨打扫家里卫生,并发生一次性关系。
据了解,案发当天二人喝酒后,张某来到客厅沙发上睡着了,保洁阿姨的躺在屋里地上睡着了。一睡就从下午睡到了晚上9点,打开手机后,张某迷迷糊糊的发现妻子给自己打了好几个电话,还发了很多信息,等张某回过去的时候,发现妻子已经把自己拉黑了。
张某一下子就慌了,想起自己答应妻子晚上要去老丈人家里的,就赶紧给保洁阿姨穿衣服,结果不知道是因为酒喝多了还没醒酒的原因,还是因为觉得自己犯错了心里害怕,怎么着也无法给保洁阿姨把衣服穿上。
保洁阿姨此时也醉的一塌糊涂,无奈之下,张某就将保洁阿姨从家里拖到了楼道里面,并将保洁阿姨的衣服,打扫卫生的工具统统扔到了楼道里,希望保洁阿姨醒酒之后就穿上衣服自行离开,自己也匆忙赶往了老丈人家。
第二天早上,小区有人报警,发现一具女尸,张某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经过法医鉴定,保洁阿姨的死因是低温冻死,出血,醉酒加速死亡。
在法庭上,保洁阿姨的诉讼代理人坚持认为张某应当涉嫌故意杀人罪,理由如下:
1. 据张某所说,自己看到妻子的电话和信息之后,内心非常慌乱,看到躺在地上的保洁阿姨,为免妻子发现自己的丑事,很有可能产生杀人的想法;
2. 案发当时正值冬天,张某将醉酒裸体的保洁阿姨拖拽至零下低温的室外,可能会被冻死,却仍持放任,无所谓的态度,其主观上存在故意杀害保洁阿姨的目的;
3. 张某是学医出身,有着丰富的临床医学学习经历,对人体的认知程度应当远高于常人,其应当意识到可能发生死亡结果,却仍放任;
其实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张某到底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张某到底构成何种罪名的关键是张某的主观目的到底为何,是对保洁阿姨的死亡持放任的态度,还是希望避免。
《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从保洁阿姨尸体的验伤结果来看,身上的瘀伤主要是张某在拖拽保洁阿姨过程中磕碰所产生,这也证明了张某在保洁阿姨醉酒时并非想通过击打来夺取保洁阿姨生命的目的;
从张某家现场勘验的结果来看,现场并无打斗痕迹,并且张某和保洁阿姨仅认识不到一天,双方之间并无明显矛盾;
这样基本可以认定,张某将保洁阿姨拖拽至屋外,就是避免让妻子发现自己的丑事,并且自信的认为保洁阿姨酒醒之后就会穿衣自行离开。
《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jbo竞博
认定了相关事实后,法院认为,张某因为疏忽大意,自信的认为保洁阿姨酒醒后会自行离开,却因为低温导致保洁阿姨死亡,应当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我国嫖娼属于违法行为,毕竟没有上升到犯罪层面。因此,原本张某招嫖事件败露,最多只是治安处罚,但却因其奇葩的处理方式,最终导致如此严重后果,不免令人瞠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