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一女子发文称,她出生26天的儿子遭她高价雇来的护士虐待,对方坦承情绪不好使然。12月27日深夜,当地官方通报称,孩子父母已报案,有关部门正在调查。
她介绍说,今年年初她怀孕了,后经人介绍,于7月初的一天与丈夫徐先生一起,来到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东湖路一家酒店的“玫瑰馨苑月子中心”咨询月嫂事宜。
“我们来到现场查看时,工作人员宣称他们是重庆唯一一家可以安排护士和月嫂上门服务的月子中心。”阮晓芳说,这让他们有点心动。
7月10日上午9:46,有人加阮晓芳的微信称“我是玫瑰馨苑母婴顾问秋秋”,“通过后,我告诉对方,我需要那种最好很有护理经验的月嫂,最好是护士。”对方回复说,“稍后我给你匹配。”对方还称‘护士是我们月子中心的,是持证上岗的,经验你可以放心的。’”
阮晓芳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后来他们谈成的合作是,由该月子中心派一名护士和月嫂上门服务26天,收费22800元,“今年7月下旬,对方发来一份电子合同要求签字。”
“合同里面的内容很多,都是通用条款,无法更改,我们根本没有细看,对方催得又急,我们就签了字。”阮晓芳的丈夫徐先生说,当时支付了7000元订金,服务5天后再支付余下部分。
夫妻俩告诉记者,他们一直联系的是“玫瑰馨苑月子中心”,沟通中承诺给他们提供护士和月嫂的也是该中心,然而签合同的则是重庆宝宝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宝康公司”),当时工作人员称“玫瑰馨苑”和“宝宝康公司”都属于同一家公司,只是负责两个不同的板块,“我们反复确认了这两家公司同属于一家企业后才签的合同。”
11月13日,“玫瑰馨苑秋秋”通知阮晓芳夫妻说,给他们上门服务的护士和月嫂已经确定下来了,并提供了那名护士的简历,显示对方姓辜,22岁,重庆江津区人,2023年3月至今在“玫瑰馨苑”产后全复中心工作,拥有护士资格证和执业证。
11月22日上午,阮晓芳在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剖宫产下一名8斤重的男婴,初为人母的她既幸福又快乐。
11月25日上午11时左右,护士辜某来到医院陪伴她出院回家,月嫂同时也来到他们家,“她俩有明确分工,辜某全天24小时负责带小孩,月嫂则负责做家务和月子餐等。”
阮晓芳说,晚上儿子由辜某带着在距他们不远的一个房间睡觉,他们在那个房间里安装有监控,可以随时查看儿子的状况。
她回忆说,12月18日凌晨5时左右,夫妻俩突然被一阵撕心裂肺的哭声吵醒,原来是儿子的哭声,他们起床来到那个房间,看到辜某正抱着哄他。
“后来,jbo竞博我们查看监控时惊呆了,监控显示最近那几天,她掐孩子脖子打耳光,还用强光照射他眼睛。”阮晓芳气愤地说,这么小的孩子遭到这么残忍的虐待,他们感到非常难受,也很痛心。
阮晓芳给记者提供的她与辜某的聊天记录显示,12月18日下午1:22,辜某对她说,“宝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也没有想伤害宝宝,因为昨天家里发消息我爸爸出事了,加上身体不舒服,因为情绪太不好,十分抱歉。”
阮晓芳告诉她,“这么小的孩子你都下得去这么重的手,宝宝受到的伤害不管是现在还是未来的,我们会采取法律手段让你得到应有的惩罚。”
阮晓芳出示的一份报警回执单显示,事发当天,她丈夫徐先生拨打110报警称,到他家上门服务的护士辜某因孩子晚上哭闹,在卧室里打孩子脸、晃孩子身体、摔打、照射孩子眼睛,事发后他已带孩子到当地佑佑儿童医院检查,未发现伤情,“现受理治安案件查处。”
记者致电“玫瑰馨苑月子中心”求证相关情况,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根本没有派护士和月嫂到家服务这项业务,“如果有的话,有可能是别人在盗用我们的名义。”
企查查显示,与阮晓芳夫妻签合同的那家“宝宝康公司”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本20万元,法定代表人姓彭,注册地址在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东湖南路,员工6人,其中重庆馨耀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重庆禹齐母婴护理有限公司持股30%。记者发现,后者成立于2022年6月,注册资本10万元,彭某系其大股东,持股比为70%,而重庆玫瑰馨苑母婴护理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姓周,周某也是“宝宝康公司”的高管。
彭某告诉记者,“宝宝康公司”与“玫瑰馨苑月子中心”系同一个集团下面的两个公司,这两家公司各有自己独立的业务,也就是说财务和业务都是独立的。
彭女士称,阮晓芳所指称的护士辜某的那些行为全部不属实,辜某当时有情绪,只是动作大了点,行为粗鲁了一些。
她对阮晓芳所说的婴儿遭强光照射解释说,辜某带婴儿睡的那个房间灯光昏暗,婴儿当时鼻子有些堵塞,她打开手机电筒在查看鼻孔情况,事发后医生检查发现婴儿瞳孔正常,其他方面的检查也没有问题。
她进一步介绍称,这一切与“玫瑰馨苑月子中心”无关,此前护士辜某在该月子中心上过班,后来辞职,“她辞职后,我们公司聘用了她,与她签订了合同,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合格后她才派往阮晓芳家上门服务的。”
“护士辜某已经工作了4年,不是新手,事发后我们解聘了她,但保留后续对她进行诉讼的权力。”彭女士说,他们同时也在给她做心理抚慰工作,在疏导她,安慰她。
他们说,从事发至今,他们一直认为护士辜某和那名月嫂是“玫瑰馨苑月子中心”派来的,他们到家服务时所穿的工作服,平时的工作日记,以及合同的档案袋等上面全部是“玫瑰馨苑”的商标。
对彭女士的解释,阮晓芳夫妻俩认为遭到了欺骗,称遭“玫瑰馨苑月子中心”骗了。
针对商标问题,彭女士说,早在今年7月份之前,经集团公司授权,他们用了“玫瑰馨苑”这个商标,后来他们“宝宝康”商标申请成功后就停止使用了。
阮晓芳的丈夫徐先生说,目前他们的诉求是,希望警方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对涉事护士辜某从严处理,同时要求“玫瑰馨苑月子中心”公开道歉,合理赔偿他们的各类损失,包括相应的精神损失,保留对该中心终身追责的权利,他曾向当地妇联等部门反映了情况,希望相关职能部门介入调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彭女士说,截至事发,阮晓芳一家称对3天的服务不满意,因此他们公司愿意退还那3天的费用,同时换个月嫂免费给他们家服务26天,“婴儿的检查费用花了2000多元,我们公司愿意承担。”
12月27日晚上10:30左右,重庆两江新区现代服务业局、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关于网传“重庆一妈妈称婴儿遭月嫂虐待”一事,经初核,该月嫂由注册地位于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的重庆宝宝康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派往江北区某小区一家庭服务。目前,婴儿父母已向家庭所在地警方报案。有关部门正对该事开展进一步调查。
此外,徐先生称他曾向重庆两江新区反映辜某的证件情况,对方回复称,“你反映的问题我们也去查了,她没有那个资格证和执业证。”